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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阮航;
单位:湖北大学哲学学院;
摘要:孔子认为,子女之所以要尽“孝”,根本上是由于父母的养育之恩,而不是“生”之恩。由此孔子所倡导的“孝”,是基于个人情感体验的自觉选择,是在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情境中展开的美德,其理想状况是父慈子孝。后世儒家的相关观点要么遵循孟子的思路,认为尽孝是由于先天的血缘关系,要么蕴含着有若和荀子提出的理由,即孝德有利于社会生活的和谐有序。这些观点实际上与孔子之间存在区别,也与现代伦理观念存在抵牾。而孔子的观点可以诉诸当代美德伦理学的移情机制,将“孝”阐发为一种以“接受-给予”为特征的根本美德,从而能够对“孝”之为美德提供一种更有说服力的现代解释。
关键词:孝;;孔子;;美德伦理;;理由;;移情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帕菲特的伦理理论及其当代效应研究”(项目编号:20BZX112);; 湖北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资助项目“中国德性思想史”(项目编号:013-043114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