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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海春;郑义成;
单位:湖北大学哲学学院;
摘要:孟子在承认生物之性的基础上,赋予“性”以新的内涵,将“性”看作“人之为人”的本质规定,即道德之性。孟子性善论的最大特点在于,将“性”与“心”绾合在一起,以心言性。孟子之“命”有一大特点,即“一体两面”,同一个“命”有命运与道德两大指向。孟子倡导人选择和承担道德之命作为人生依归,然后“存心养性”,坦然面对命运之命。孟子之“性”与“命”皆有两大指向,合起来就可以有四种字义组合,即“生物之性—命运之命”“生物之性—道德之命”“道德之性—命运之命”“道德之性—道德之命”。我们可以以这四种组合为参照来分析孟子在具体语境中有关“性命之辩”的论述。单纯从道德的视角看,生物之性是孟子人性论所轻视的一面,但从政治的视角看,生物之性与道德之性皆是孟子人性论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孟子;;性;;命;;人性论
基金资助: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国学单列一般课题“《论语》与先秦两汉文献重见章句研究”(项目编号:22GZGX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