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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冬根;
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摘要:算法技术对法律规则生成过程的重构,正引发规范性危机。在数字法学视角下,法律规则生成方式的数字化转型成为算法时代的必然趋势,国家中心主义立法范式由此面临算法权力的颠覆性挑战。实验法理学的实证分析表明,算法在法律规则“发现-验证-优化”的全周期中构建起动态演化的数字法秩序。算法参与法律规则生成本质上是技术理性与法律价值之间的博弈,其规范性困境根植于算法权力与立法主权的结构性张力,具体表现为法律规则生成算法化导致的民主赤字、技术寡头规则越界引发的主体危机及形式理性蚕食实质正义的价值侵蚀。算法正义的实现需要搭建三维协同治理框架:以程序协同为支撑,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算法规则生成协商机制;以权力制衡为核心,构建算法规则生成权限的规范化约束机制;以价值校准为导向,构建算法规则生成的实质正义审查机制。由此,为算法时代法律规则生成范式转型提供理论解释与制度设计双重维度的创新性解决方案。
关键词:算法;;法律规则;;规范性;;算法权力;;技术理性;;算法正义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外源性风险及其法律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0AFX021)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