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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华星;雷舒怡;李薇薇;冯洋;
单位: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浙江大学经济学院;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摘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优化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保障。本文将我国互联网法院的设立作为一项准自然实验,使用上市公司数据和多期双重差分方法,研究数字司法保护强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研究发现,数字司法保护强化对企业技术创新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且这一结论得到了多重稳健性检验的支持;机制检验结果表明,数字司法保护强化可以通过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激励企业数字化转型以及促进线上市场公平竞争来激发企业技术创新活力;异质性分析进一步发现,数字司法保护强化的创新效应在具有较高诉讼风险的企业、产业数字化企业以及民营企业更加明显,这表明提升数字司法能力不仅有助于降低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维权成本和诉讼风险,也为企业的数字创新提供了规范资源。本文为深化数字司法体制改革,营造有利于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法治环境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证支撑。
关键词:数字司法保护;;互联网法院;;企业技术创新;;法治化营商环境
基金资助: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人工智能技术对于中国制造业价值链升级的影响机制研究”(20BJL131)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