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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立斌;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
摘要:数据是最具有时代特征的生产要素,是数字经济深化发展的核心引擎。为实现数据的高效流通,保障数字经济的长足发展,应当对个人数据、企业数据进行确权。当前,市场机制和法院对已有法律的扩大解释还无法完全满足数据确权的迫切需求,应当通过立法进行数据确权。只有不同类型和不同层级的立法相互配合,相互补充,才能共同完成数据确权的任务。数据确权立法构成对宪法财产权的具体化,应当遵守比例原则,实现公私利益之间、不同私主体利益之间的平衡。
关键词:数据确权;;立法;;财产权;;利益平衡
基金资助: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基本权利比例原则审查:法益权衡的困境与出路”(22SFB3008);; 中国政法大学2022年校级科研创新项目“合宪性审查框架研究”(22ZYG8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