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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璇;胡求光;陈琦;吴正杰;
单位:宁波大学商学院;宁波大学东海研究院;宁波大学长三角生态文明研究中心;
摘要:探究“湾长制”的政策效应并进行制度优化,对中国近海污染治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该研究以沿海地区逐步推行的“湾长制”作为政策冲击变量,通过手工整理得到2005—2021年中国沿海地级市层面的近海污染物浓度数据,运用空间双重差分方法定量识别“湾长制”与近海污染之间的内在关联以及其政策效应,探究“湾长制”对近海污染治理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1)“湾长制”显著降低了近海首要污染因子无机氮的平均浓度,初步改善了近海水环境,但并未对近海次要污染因子活性磷酸盐产生显著的减排效应,“湾长制”尚未全面改善近海污染状况。在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和运用工具变量法进行内生性问题处理后,“湾长制”对近海污染的初步改善效果依然成立。(2)虽然近海污染在沿海城市间存在显著的空间相关性,但在考察期内,“湾长制”对近海无机氮污染的影响在空间上仍然有限,并未在相邻城市间产生显著的空间溢出效应。(3)“湾长制”对近海污染治理的影响存在规模效应。跟市级的分散试点相比,省级层面的推行能依托更大的行政权力和更多的政策支持,开展近海污染的协同治理,更好地发挥“领导挂帅,高位协调”的体制优势。(4)下级湾长设置过多带来的控制范围扩大,会降低“湾长制”实施过程中的行政效率并提高监管难度,削弱“湾长制”的治污效果。研究结论为“湾长制”的全面推行提供了实证支持。此外,在“湾长制”实践中,不仅需要加强地区间的协同合作,还应合理设置“湾长制”的行政架构,更好地发挥“湾长制”的治污效果。
关键词:湾长制;;近海污染;;政策效应;;空间双重差分
基金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近海污染治理与蓝碳资源开发:特征事实、互动机制及协同效应”(批准号:72304158);;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探索项目“近海污染下的东海碳汇:时空演变、影响效应与扩增策略”(批准号:LQ22G030002);;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专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中国大地的生动实践研究”(批准号:2022JZDZ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