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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流通经济2024年第12期:平台互联互通与创新竞争的冲突及调适

来源:期刊VIP网 时间:


作者:黄宏宇;

单位:中南大学法学院;

摘要:平台互联互通在规范、有序的条件下具有促进竞争、激发创新的效能。然而,在行为主体追求超额利润的经济理性导向下,互联互通也可能异化为平台实施垄断行为的工具。通过设置主观意识、联通对象和联通内容三级标准,对平台互联互通行为进行类型化分析,可以揭示平台主动实施的指向型互联互通行为具有可置信的共谋效果和排斥性滥用效果,反垄断法应当予以有效回应。在规制路径上,禁止共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则较之于禁止垄断协议规则更具优势,能够弥补后者存在的不确定性、难以适用性和评价偏失的问题,同时适应于分析以互联互通为面纱的垄断行为,还可以在行为违法性分析中嵌入创新因素考量,并留存平台促进创新的抗辩空间。在监管路径上,以创新竞争交叉理论为指导,对平台互联互通行为的反垄断监管要注意平衡创新和竞争的关系,不应在事前阶段对平台课以互联互通义务,在事后阶段要求平台全面互联互通,而应在把握合理边界基础上,将互联互通作为反垄断事后救济手段。同时,反垄断监管应以平台用户福利为监管目标导向,逐步搭建反垄断智慧监管体系,以平台类级为标准,选择精准规制手段对涉嫌存在垄断风险的平台互联互通行为予以有效回应,科学引导平台互联互通在符合公平竞争规范前提下有序发展。

关键词:平台互联互通;;创新竞争;;反垄断;;共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