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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红昌;
单位:海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要:自1997年新刑法问世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陆续出台了11个刑法修正案,主要以增设新罪尤其是轻罪为内容。这种频繁修改刑法增设新罪且主要系轻罪的立法模式无疑根源于积极刑法观。我国当前处于快速发展的新时代,不断增长的法益保护需求等决定了以积极刑法观为指引的轻罪立法具有正当性。虽然积极刑法观下的轻罪立法致使刑法扩张,并不必然违背刑法谦抑性,但是部分轻罪立法确实存在合理性疑问,而且轻罪立法的附随后果也具有诸多弊端。有鉴于此,我国积极刑法观下的轻罪立法应当重视条文内容的合理性优化,在固守刑法谦抑性的同时,也应注重提升立法科学性,并且应尽快针对轻罪设立前科消灭制度。
关键词:积极刑法观;;轻罪立法;;刑法谦抑性;;法益保护;;犯罪前科消灭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8BFX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