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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伟;
单位:深圳大学法学院;
摘要:网络直播作为经济新业态,正在深刻影响我国的产业转型和结构升级。网络直播与电商产业的结合,在促进人才需求量增长和从业人员收入提升、扩展文化传播路径的同时,也给税收征管带来了多重挑战。回应新经济业态发展中的涉税问题,提高网络直播从业人员的纳税遵从意识,需要明晰相关税收规则,细化税收管理方式,增强直播行业税收征纳确定性。
关键词:网络主播;;个人所得税;;税收监管;;所得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财政逻辑与法律规制研究”(项目编号:21AFX0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