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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畅;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摘要:数智金融强调通过数智技术的应用对金融业进行动态赋能,是数字金融的最新发展阶段。然而,在数智金融实践中,金融经营者利用人工智能技术限制信息访问、生成虚假信息、进行信息歧视、发布大量无关信息造成信息迷雾等一系列创新异化现象,已经严重阻碍了数智金融信息公平利用的实现。实际上,在数智金融时代,信息公平利用作为金融市场运行的价值底座并未发生改变,其仍然是金融社会功能的具体表现之一。对此,有必要深入剖析权利(力)失衡对数智金融信息公平利用的阻碍以及信息披露作为主要监管机制的逻辑瑕玷。在此基础上,廓清数智金融信息公平利用内蕴的三重维度,即信息获取的机会公平以及信息利用的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从而进一步优化数智金融市场的信息结构,加强个人投资主体的信息权能,规范金融交易活动的信息行为,最终实现金融信息公平利用。
关键词:数智金融;;生成式人工智能;;投资者;;信息利用;;金融公平
基金资助: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利益衡量视角下数字人民币的个人信息保护研究”(22SFB5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