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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珊珊;刘杨;
单位:福建警察学院法律系;美国华盛顿大学圣路易斯分校威登堡姆研究中心;
摘要: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刑事被告人适用缓刑已成为司法裁判的量刑取向,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缓刑的大量适用提供了制度空间。司法实践中出现的缓刑不当适用的问题,表现为差别化适用和不合理适用两种情形。产生此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司法机关对刑法上缓刑适用构成要件理解过于宽松,不仅自由裁量缺乏一致性司法标准,而且以宣告刑作为缓刑适用的依据,显然不符合刑法上缓刑适用的限制性规则。为了规范缓刑适用,应当从刑法的基本原理出发,通过技术层面建构缓刑适用要件评价表、规范层面建构以责任刑为中心的缓刑适用规则来有效消解缓刑司法适用的实践难题。
关键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缓刑适用;;宣告刑;;责任刑
基金资助:2021年度福建省社科基金特别委托福建省法学会专项课题“惩治电信网络领域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研究”(编号:FJ2021TWFX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