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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楠;徐崇利;
单位:厦门大学法学院;
摘要:在WTO谈判功能受阻的背景下,“联合声明倡议”开放式诸边谈判作为补充路径具有可行性。“联合声明倡议”开放式诸边谈判的成果能否落地并被纳入多边贸易体制,取决于“关键多数”机制的运用。目前,谈判成果存在无条件最惠国待遇是否适用的争议,在纳入方式上又面临协商一致程序的制约,成为运用“关键多数”机制推动谈判及成果多边化的现实阻碍。对此,有必要建立适用“关键多数”机制的治理框架,确保谈判及其成果符合多边贸易体制的基本原则,并安排使非参与方接受的最惠国待遇方案以及谈判成果多边化的路径。
关键词:开放式诸边谈判;;联合声明倡议;;“关键多数”机制;;最惠国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