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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真真;
单位:山东工商学院会计学院;
摘要:产业链“链主”企业通常在规模、市场、技术、行业知名度等方面享有优势,存在较强的外部性。以2011—2022年A股制造业专精特新企业为研究样本,从产业链视角实证检验“链主”企业对专精特新企业突破性创新的影响。结果显示,“链主”企业显著促进了专精特新企业突破性创新,该结论在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机制分析结果显示,“链主”企业主要通过资源赋能、结构赋能与心理赋能对专精特新企业突破性创新产生影响。异质性分析表明,在资产管理效率较低、第二类代理成本较高、高管具有海外背景的专精特新企业,“链主”企业的积极影响更加显著。研究为探索“以大带小”的科技创新模式、助力新质生产力的加快形成与发展提供重要参考。
关键词:“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突破性创新;企业管理
基金资助: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23DGLJ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