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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水静;褚晶晶;
单位: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摘要: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民族数千年法律理论和实践的智慧结晶,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浸润滋养下,中华法治文明呈现出延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等突出特质;其中蕴含的德法共治、以民为本、贵和无讼、明德慎罚、援法断罪、矜老恤幼等观念原则具有超越时空的恒久价值,与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深相契合,构成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宝贵文化资源。坚持“两个结合”赓续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应坚持党的领导,筑牢法治中国建设的文化领导权,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法治中国建设的文化主体性,注重交流互鉴,提升法治中国实践的文化影响力。
关键词:“两个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法治文明;文化主体性
基金资助: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专项项目“新时代以来我国文化建设的实践进程研究”(2024JZDZ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