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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立峰;夏清明;
单位:吉林大学行政学院;
摘要:党内法规法典化是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为此,党内法规法典化应当具备充分的法典化条件和坚实的法典化基础。党内法规法典是党内法规制度的结晶,因此,理想之典应当形体完备且实质良善。形体完备的法典在规范内容上是完整的、在体态上是简洁轻盈的、在语言表达上是通俗易懂的;实质良善的法典应当是能够善治的,并且具有中国特色,能够彰显中国气质的法典。但理想之典与现实之间存有差距,党内法规法典化虽有一定基础和有利条件,却依然面临着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化困境、党内法规法典化的模式选择之困、解法典化的冲击等困境。在此背景下,党内法规法典化需要平衡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关系,比较理想的策略是,在推进党内法规法典化的过程中不应步子过大,应当放缓法典化进程,先制定“域法典”,尽快实现“一领域一规”,并率先实现党的组织法规制度法典化。
关键词:党内法规;党的组织法规法典;法典化;体系化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研究”(23ZDA131); 吉林省教育厅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政治逻辑与完善路径研究”(JJKH20250018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