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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社会科学2025年第03期:利益衡量视角下违法建筑分类赋权的展开及其保护

来源:期刊VIP网 时间:


作者:冉克平;贺梓朋;

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摘要:针对违法建筑的传统赋权进路虽弥补了违法建筑治理中对私权尊重的缺漏,但仍存在与制定法法理冲突、公私法评价矛盾等困境,可能导致各类违法建筑的建造人新的利益失衡。为纾解前述困境,应在公私法协动论下构建分类赋权的范式,整合违法建筑承载的四重利益,划分其层次并进行衡量,再经比例原则论证,以保障赋权的妥适公平。违法建筑被赋予的权利可由《民法典》中相应的请求权基础予以保护,但不包含恢复原状请求权。主张侵害违法建筑行为的索赔之诉不受行政机关对违法建筑认定结果的影响。在影响民事赔偿范围的要素中,建筑之“违法”并不等同侵权法上的受害人过错,而赋权类型决定了建造人是否能获得间接损害赔偿。在影响行政赔偿范围的因素中,过错应代替违法作为加害人的归责事由。行政赔偿和民事赔偿范围的差异问题可由当事人提起的诉讼类型予以协调。

关键词:违法建筑;类型化;利益衡量;比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