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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永生;苏泽琳;
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山西大学法学院;
摘要:区块链证据在司法实践中采信率极高,认证存在严重的形式化倾向,具体表现为:缺乏对取证程序合法性的审查,未区分数据层面的真实与内容层面的真实,对真实性的认证高度依赖第三方意见。认证形式化的成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误以为区块链证据的防篡改功能具有绝对性;二是混淆了区块链证据载体层面与内容层面的保真;三是误将司法联盟链等同于去中心化的公有链;四是忽视了不同种类区块链证据认证的差异。有鉴于此,有必要严格适用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与瑕疵证据的补正规则,明确鉴真规则、传闻规则、原件规则对不同种类区块链证据的区分适用,运用推定规则减轻对推断性事实的证明负担,完善专家辅助人制度以强化法官对区块链证据可靠性的判断能力。
关键词:区块链证据;;认证形式化;;合法性;;真实性;;可靠性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刑事法一体化背景下的轻罪诉讼体系构建研究”(19BFX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