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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现红;
单位:海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摘要:东周秦汉之际,个体家庭获得独立并初步发展。如何构建家庭伦理关系成为一个突出问题。综合分析出土的祭灶简和传世文献,可知汉代以前是灶神家庭伦理监察职能的萌芽期。汉晋时期,随着家庭的进一步发展,统治者以灶神为媒介,向民众灌输部分行为准则并进行监督,灶神逐渐被赋予指导、保佑、监督家庭的职能,积极维护基层社会的稳定。灶神监察场所固定在“家”,内容以孝、仁等德目为主,平时驻家,月末上天汇报并依天意对民众功过予以赏罚。至此灶神家庭伦理监察职能初步确立。
关键词:汉晋时期;;灶神;;家庭伦理监察;;出土资料;;社会文化治理
基金资助: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汉晋时期家庭伦理与社会治理研究”(21BZS046)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