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刊VIP网 时间:
作者:程欣;刘燕舞;
单位:武汉大学社会学院;
摘要:由于传统赡养伦理与市场化照护之间的冲突,机构养老常因“孝养分离”而被诟病为“有养无孝”。然而,实地调查发现,在农民家庭的养老实践中,将父母送去养老机构的子代依旧被认为符合孝道规范。以孝的“委托—代理”作为分析概念发现,新的孝道伦理因子代的孝心、代偿的金钱和父辈的自我调适而成为可能。父代因责任扩张、情感驱动及理性抉择而认可了“孝的委托”的合法性。以货币的象征价值为观念基础,以市场化养老服务的实践效益为现实基础,道德、情感与金钱的互动关系在机构养老的实践过程中得到了重构,并使“孝的代理”具有合法性。现代农民家庭中互惠的协商型代际关系、弹性且利他的赡养方式以及实用理性的伦理认同支撑了孝道伦理的实践转型,并使孝的“委托—代理”有了付诸实践的合法性理据,从而使机构养老有了实践的可能。
关键词:机构养老;;孝的“委托—代理”;;农村养老;;孝道转型;;协商型代际关系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县域视角下农村高龄老年人养老问题的社会学研究”(23BSH08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