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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明;张虞茗;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摘要:问询函制度作为证券交易所通过法定授权并以契约关系为补充权利来源的日常监管措施,旨在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减弱信息不对称。在全面注册制的改革背景下,“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已成为证券市场监管的基本理念,问询函监管能在改善信息环境的同时,降低监管成本并提高投资者对信息的接收与理解能力。尽管当前问询函监管应用频率显著提升、作用不断加强,但实践中仍存在回函主体消极对待、成本收益效果欠佳等现实困境。因此,应当立足问询函柔性监管、自律监管、互动回应监管的属性,着力完善交易所作为关键主体的规则体系,提高问询函及其回函的文本质量,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全面性,以最大化问询函制度的功能效用。
关键词:问询函;;注册制;;自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