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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鹏飞;姚润智;
单位: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
摘要:我国儿童被害人司法询问制度的性质接近实践探索的“一站式”询问机制,旨在建构符合儿童特点的询问程序,以实现获取高质量陈述和保护儿童免受二次伤害的双重功能。然而,实践中针对儿童被害人的司法询问制度在询问主体、询问场所以及询问方法等方面存在不足,导致制度的功能受到较大局限,影响了制度效能的发挥。为此,可以通过扩大询问主体范围、优化询问场所、科学设计询问方法等路径,纾解儿童被害人司法询问制度功能实现的困境,充分发挥其应有功能,以维护儿童在询问程序中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儿童被害人;;高质量陈述;;司法询问;;询问主体
基金资助: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儿童被害人司法保护的理论建构与制度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2BFX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