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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包涵川;贾敏;
单位:长安大学人文学院;
摘要:乡村数字治理表现出“多平台、弱整合”的格局。结合社会科学中的权力理论和“技术-组织”互构学说,“数字治理的权力网络”可被视为设置、派发和使用乡村数字治理平台的各类行动者,基于各自具有的行政权力而形成的界限明确、彼此影响和权责有别的关系形态,这是形塑乡村治理平台联动状态的深层原因。S镇的治理案例表明,乡村数字治理存在“一部门、多平台”“一职能、多平台”现象,可能降低政府运行效率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结合“数字治理的权力网络”视角,可以发现上述现象的成因包含三项具体逻辑:在治理平台的设置过程中,开发部门之间的权力界限嵌入到数字平台之中形成技术壁垒;上级部门掌握平台发包权,将多个数字治理平台同时下沉至乡镇,后者成为同时承接多个治理平台的组织网络节点;乡镇“责重权轻”,缺乏整合数字平台的必要权力。未来应创设治理平台联动的技术基础、推动数字治理主体的多方协商,加快推广“一网统管”等平台整合。
关键词:数字治理;;数字治理平台;;数字乡村;;乡村治理;;数字协同治理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党员下沉基层’背景下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机制研究”(项目号:21CZZ008);; 陕西省社会工作重大课题研究项目(合作项目)“推进新兴领域党团组织覆盖研究”(项目号:2025HZ0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