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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刚;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
摘要:“文化生态保护区”概念是我国在非遗保护过程中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精神与中国国情和文化传统创造性结合的产物。根据现有定义,虽然此概念同时指涉自然科学意义上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科学意义上的人文环境,但其指导思想和实践宗旨仍以非遗保护为中心。从学术史来看,这种以文化表现形式界定保护区域的理论路径主要源自国际非遗保护的历史脉络。故“文化生态保护区”概念的全面阐释,宜将“以文化表现形式界定文化空间”的方法论路径设为主线,辅之以生态学的整体论、文化生态学关于文化与环境互动的解释框架,以及生态博物馆关于文化、社区和环境的动态整体观等学术史线索的有机关联。如此,方能更为客观、全面地理解“文化生态保护区”概念的内涵及其以保护非遗为核心的方法论指向,以及非遗保护的认识论意义和中国经验的世界意义。
关键词:文化生态保护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生态;;文化空间;;整体性原则
基金资助: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口头传统研究中心自主课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其政策研究”(编号:ICH202001/OTRC-IEL)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