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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龚炜博;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摘要:由于涉虚拟货币犯罪“去中心化”“匿名化”特性,侦查实践中暴露出涉案虚拟货币追踪困难、处置不当等难题。第三方机构凭借其追踪分析、处置虚拟货币的技术能力和资源优势,逐步成为配合侦查机关打击涉虚拟货币犯罪的辅助主体,其配侦行为主要作用在虚拟货币提取与分析研判、涉案虚拟货币先行处置等方面。作为打击网络犯罪中的新型公私合作方式,第三方机构应在侦查机关主导下,严格遵循有关技术标准和程序规范开展配侦活动。囿于第三方机构法律地位模糊、逐利本质隐忧、准入资质较低且监管不足等结构性缺陷,有必要及时确立第三方配侦行为适用理念、规范第三方机构选任机制、强化全流程监督与责任追溯机制等,防范第三方机构越权利用案件信息和干预侦查决策等行为,确保在合法框架下发挥第三方机构配侦优势。
关键词:虚拟货币;;第三方机构;;公私合作;;配侦行为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刑事诉后程序性处分的规则补全研究”(24CFX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