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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论坛2026年第02期:生成式人工智能治理的基本逻辑

来源:期刊VIP网 时间:


作者:吴畏;甘功平;

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哲学学院;

摘要: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不仅给人类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多方面的巨大利益,而且也增加了它所具有的各种潜在风险的能见度。旨在防范化解这些风险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治理已经以不同方式成为各利益攸关方的关注焦点,这需要分别从其治理理念、指导原则、政策类型、法律构架、行动者多元化和网络结构进行分析。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治理理念总是建基于人工智能是何种人工物以及它与人类之间可能的相互关系构型的某些假设,而在技术、伦理、社会和全球等维度上设定原则是反映了这种治理的主要问题域。从实践角度来说,生成式人工智能治理在宏观层次上必须依赖于政策类型与法律构架。为了解决人工智能治理所面临的条块化和不可互操作性的问题,一方面需要提高各种治理政策的协调性,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确立法律构架来确保治理的整体一致性。另外,考虑到生成式人工智能很有可能在社会经济发展和人类生活的几乎所有领域成为一种变革性力量,生成式人工智能治理应当是包含从个人、组织或机构、国家到全球建制等多元行动者的治理,并形成一种包括基础构架、功能模块和扩散组件在内的不同主体间多维度交叉互补的治理网络结构。

关键词:生成式人工智能治理;;法律构架;;多元行动者;;网络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