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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炜炫;
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
摘要:结合市场失灵理论,引入金融稳定保障基金新规制手段有望解决我国金融业五大行业保障基金旧规制体系无法应对的金融市场失灵现象。但通过对各保障基金法律规范文本的分析,可以发现各行业保障基金的法律规范效力层级不统一,同时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的筹集方式、管理主体和使用条件均与各行业保障基金存在协调困境。在构建中国式金融业保障基金的治理范式时,首先,确立两阶层的核心立法价值,即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的核心立法价值在于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而各行业保障基金则在于保护行业投资者、化解行业风险;其次,明晰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的管理主体和筹集方式,秉持“事前行业出资+事后财政支持”总方针,并确立“多次筹集”和“持续筹集”的细化标准;再次,构建中国式金融业保障基金的适用逻辑框架,将“是否发生系统性风险”和“金融风险是否源于金融创新现象”作为重要判断标准;最后,建立健全金融业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数字赋能金融监管。
关键词:市场失灵理论;;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系统性风险;;金融创新;;投资者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