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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春业;
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区域法治研究院;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基地);
摘要: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不应全盘否定科层制。数字法治政府并未脱离科层制架构,甚至依托科层制的专业化、多层等级优势,在科层制的组织架构下运行,具有科层制的逻辑基础。与此同时,通过先进数字技术的运用,数字法治政府又在科层制基础上,实现科层内部专业部门的协同,也使得层级间信息传播更快,是对科层制继承式的发展。未来在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上,要加强政府整体性建设,将政府的内部协作和运行过程内隐化,对外则以整体性政府形象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要加强政务客户办事端建设,使得公众可以通过各种方式便捷地获取公共服务;要加强与数字化相适应的法律规范建设,为数字法治政府提供更多法律依据。
关键词:科层制;;专业化部门;;信息孤岛;;数字法治政府
基金资助: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法治政府数字化建设研究”(22BFX033)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