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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维新;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
摘要:人道与人权之间不仅是学理概念上的进阶,更需要在实践中实现彼此的互洽。越是相对落后和情况复杂的场域,人道与人权行动越备受关注。这就需要在人道原理与人权法理的双重视野中,评估考量相关主体的责任义务与行动方向。红十字的渊源底色和法律属性是人道组织,但同时也是应然与实然的人权组织。西藏作为人道目光的关注点和人权斗争的舆论场,其红十字事业无疑具有独特重要价值。从价值目标、现实困境、规范进路三个方面对西藏红十字行动展开探讨,既是对其自身人道人权使命的检视唤醒,也为他域甚至国家红十字会提供启发借鉴。
关键词:人道原理;人权法理;人道主义;红十字;西藏
基金资助:2022年度教育部国家人权与教育培训基地重大项目“中国共产党近代人权话语的形成与演变研究(1921-1949)”(项目号:22JJD820039); 2024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英才计划项目“‘量化人权’:人权指数与人权指标体系研究”(项目号:2024YC037); 2022年度西藏阿里地区红十字科研创新资金资助重点项目“红十字会与慈善组织关系研究”(项目号:AH2022-ZXY03)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