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刊VIP网 时间:
作者:郭德忠;张云蔚;
单位: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
摘要: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训练数据的来源、使用和输出均有一定的不可控性,故其在训练中的各个环节和不同阶段均存在侵权风险。传统法律制度中的法定许可、强制许可无法适用于大规模训练数据获取和使用情形,合理使用条款虽涉及特定情形下的责任豁免例外,但并未对训练数据行为本身进行有效规制。“三步检验法”需要在司法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各要素的具体认定标准和裁量规则。域外“转化性使用”标准虽可资借鉴,但其标准的具体考量因素亟待甄别。有必要完善相关领域的法律体系及其配套措施,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保障版权人的合法权利,进而协调好二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关键词:生成式人工智能;;训练数据;;合理使用;;转化性使用;;利益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