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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欢;
单位:浙江大学哲学学院;
摘要:研究逻辑史的学者们在比较现代与传统逻辑之间的差异时,视角往往聚焦于现代逻辑在处理关系以及多量词命题时所具有的强大解释力,忽略了个体对象、名字以及单称命题的作用。逻辑作为一门普遍学科如何关乎个体对象,是一个可以借此梳理和对比传统与现代逻辑的问题。可以看到,传统逻辑选择避免讨论个体甚至衍生出了一套“化个体为普遍”的理论及方法;而现代逻辑则肯定了个体、名字和单称命题的逻辑表现,乃至它们在表达逻辑普遍性中不可或缺的作用;逻辑普遍性因此就和个体的给出方式,也就是传统逻辑对名字的“类名化”处理以及现代逻辑对个体变元的使用,息息相关。所以逻辑学虽然是关乎思维内容的学问,同时也更加关注表达思维内容的不同方式,特别是由语言形式本身的改变而带来对逻辑普遍性的全新理解。
关键词:普遍性;;单称命题;;对象;;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