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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志伟;
单位:苏州大学中国特色城镇化研究中心/社会学院;
摘要:长三角城乡融合发展是城市与乡村内部结构、组织功能与相互关系发生质的变化,是推动共同富裕的客观要求,需要多主体、跨区域的协同治理。基于SFIC协同治理模型对长三角城乡融合发展的协同治理基础与过程展开研究后发现,现阶段长三角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共同富裕的协同治理需要从分级领导协商、社会力量动员、信息融合共享、快速响应协作与成本责任共担方面做好机制构建。未来,长三角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共同富裕的协同治理范式创新要迈向“统合型包容”,但统合型包容协同治理作为一种持续性过程,仍要立足于长三角城乡融合协同治理全过程与共同富裕发展新需要,从主体统合、任务统合、资源统合与技术统合等四个层面以应对不确定性风险发生。
关键词:长三角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协同治理;;统合型包容;;范式创新
基金资助: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江苏社区公共服务多元供给的合作机制及优化研究”(项目编号:21SHC012);;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包容性视角下江苏推进长三角公共服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协同性与优化策略研究”(项目编号:2021SJZDA040);; 苏州大学新型城镇化与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项目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