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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盛航;
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
摘要:跨境污染所带来的环境侵权损害得到救济的难度较大,被侵权人往往无法通过传统的民事侵权救济机制获得赔偿。为了有效应对跨境污染问题,本文从明确跨境污染侵权国家责任的内涵入手,结合国际法的最新发展和污染者负担原则,论证了国家在跨境污染中承担责任的必要性。由于跨境污染侵权国家责任承担的国际法基础尚未建立、国家责任承担的构成要件存在争议等原因,国际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一些跨境污染案件处理结果并不理想。本文通过分析跨境污染侵权国家责任的构成要件和证明责任的分配,探索构建一个实现跨境污染侵权国家责任承担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跨境污染;侵权责任;国家责任;构成要件
基金资助: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气候治理合作的法治基础与规则构建研究”(23RWZD1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