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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精武;陈翊瑄;
单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北京科技创新中心研究基地;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法治战略与管理重点实验室;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
摘要:随着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快速创新,网络谣言治理这类老问题开始出现“新情况”:算法推荐促使网络谣言信息的误导性加强;深度合成技术提升了网络谣言“无中生有”的能力;网络黑灰产的链条化加剧了网络谣言的社会危害性。这些“新情况”使得传统的网络谣言治理机制开始失效,故而需要动态调整网络谣言治理逻辑和治理框架。在治理逻辑层面,网络谣言的治理并非意在彻底根除网络谣言,而是最大化地削弱网络谣言的社会危害性,故而相应的治理机制应当围绕限制网络谣言的传播能力予以展开,亦即“以真相倾轧假象”。这种基于信息传播规律的治理逻辑也延伸出三种分别面向“信息传播节点”“信息受众”和“信息传播全过程”的治理方向,分别对应刑事责任追究、平台算法推荐优化、网络软法动态调整等具体治理机制。
关键词:人工智能时代;;网络谣言;;信息受众;;传播能力
基金资助: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人工智能综合治理体系:安全、创新与保障”(24DTR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