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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骁原;
单位:复旦大学哲学学院;
摘要:自古希腊以来,西方文明对存在的理解是与■概念密切相关的。柏拉图将存在定义为■,认为每一个存在者都具有作用或被作用的能力;亚里士多德则认为现实比潜能意义上的■具有更优先的地位,并提出了一种以目的因为主导的存在概念。此后的新柏拉图主义和早期基督教哲学系统地综合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存在概念,主张神或理念既是动力因,又是目的因,从而赋予■概念一种神学上的用法,它在其中发挥着生产性或创造性的力量。到了中世纪,以阿奎那为代表,深受阿拉伯哲学影响的经院哲学在亚里士多德哲学和基督教神学之间完成了一次伟大的综合,其中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引入了实存意义上的存在概念,本质和存在的区分成为最根本的形而上学框架。在此基础上,库萨的尼古拉追问了存在本身的根据,从而建立了以“能”为中心的三位一体的存在论。以这种存在论为基础的关于上帝和受造物的理解,在笛卡尔那里得出了进一步的结论:上帝作为完美的无限者,不再干预这个世界,从而使得一种机械论的自然观成为可能。
关键词:■;;存在;;动力因;;机械论;;笛卡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