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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奕锋;
单位: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国际法学院;
摘要:因为法律术语运用带来的视角绑定效应,抗辩费用与抗辩义务的研究在我国长期被割裂。这种割裂的愈合只能求助于责任确定成本视角的引入。在责任确定成本视角之下,抗辩费用不能归为减损费用或损失勘察费用,它和抗辩义务一样,都是责任确定成本在法律层面的不同表现形式。依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66条进行考察,则能发现该条文存在的重大法律漏洞。依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66条定性,就能确定该条文的任意法性质。又因抗辩费用与抗辩义务为责任确定成本一体之两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66条“另有约定”的实际自由空间与保险人是否承担抗辩义务紧密关联。
关键词:责任保险;;抗辩费用;;抗辩义务;;格式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