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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建芹;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党规研究中心;
摘要: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作为一种以特权属性排除法律普遍适用的特殊法律关系框架,其现代转型的关键在于平衡公共利益目标与法治原则的张力。该理论在解释中国共产党党组织与党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配置时展现出独特解释力,其内在逻辑与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机制存在理论耦合性。在执政党与国家社会互动维度,特别权力关系为解析“领导党-执政党”双重宪制角色下的治理逻辑提供了新范式,其适用性受到“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宪法原则以及党章规范的双重制约,且须与“四个善于”的治理要求达成价值统合。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兼具制度刚性与治理效能,通过构建程序正义的规则闭环、权力行使的合比例性标准、权利救济的复合机制等法治化路径,实现了纪律刚性约束与法治基本原则的结构性融合。这种治理模式的创新性发展,既赓续了政党治理的传统组织基因,又通过规范体系的现代化转型,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优势。
关键词:特别权力关系;;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治理逻辑;;法治化
基金资助: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创新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研究”(项目编号:21ZFY82001);; 教育部重大攻关课题“提高一体化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研究”(项目编号:22JZD022)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