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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何利;
单位: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
摘要:跨域诉讼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创新举措,有利于消解长期以来司法实践中的地方化问题,加快司法权的统一化进程。当前,跨域诉讼改革已实现从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到四级法院跨域立案全覆盖,为跨域诉讼制度奠定了重要的实践基础,但跨域诉讼在实践运行中仍然存在体系不协调、程序不畅通、制度不完善等问题,需要从理论和制度层面寻找突破口,以回应司法改革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深化跨域诉讼改革,在方法论上,应以司法协同理念为引领,确保此项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在制度建构上,应着力解决跨域审判权运行机制问题,促进线上与线下程序有序衔接,完成跨行政区划法院组织体系重构,并在必要时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从而在制度上保障改革的成功落地。
关键词:跨域诉讼;;跨域审判;;司法协同;;司法改革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司法协同视角下跨域诉讼制度改革研究”(项目编号:24BFX098)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