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刊VIP网 时间:
作者:林彦;
单位: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要:基层立法联系点既是重要的立法制度,也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重要载体。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提质增效,应当首先厘清其制度定位。当前,应当在价值取向、组织定位、程序平衡、功能拓展等四个方面明确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制度定位。在价值取向上,基层立法联系点应侧重于科学立法;在组织定位方面,应当注重维护人大代表的主体地位,审慎对待联络员、信息员的“准代议功能”;在程序平衡方面,应当在基层立法联系点绩效显性化的背景下,确保其他立法意见征询程序的均衡发展;在功能拓展方面,应当在系统考量合法性、适当性与可行性的基础上审慎选择与实践。
关键词: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定位;;价值取向;;准代议功能;;绩效显性化;;功能拓展
基金资助:上海市高校东方学者项目(项目编号:TP2022014)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