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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炳昊;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摘要:人工智能技术逐渐介入金融领域,一方面提高效率、减少成本、优化决策,另一方面也带来了诸如个人隐私数据泄露、算法偏见、透明度不足、可解释性欠缺以及放大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等问题。当前人工智能技术被广泛地用于证券交易、风险评估、客户服务以及合规管理等领域,而世界各国金融监管机构正积极寻求解决人工智能技术风险的对策,包括建立行业对话、制定法规和标准、实施沙盒试验等,但由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监管者需要不断调整和更新监管政策以适应技术变革。我国金融领域对人工智能的监管和法律规制的探索路径,应当坚持以人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强化对算法实施方式的审核来平衡效率与成本,重点关注人工智能可能带来的系统性风险,提倡金融机构展开自我监管,完善监管顶层设计及制度工具,确保我国金融市场的可持续性发展。
关键词:人工智能;;金融监管;;算法;;数字化
基金资助:中国政法大学社科项目“金融科技监管的范式转变与体系构建研究”(项目编号:23ZFG8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