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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迪;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
摘要:我国网络犯罪数额的证明难题虽然实践样态各异,但可划分为证据短缺型与海量证据型两种。产生这些证明难题的深层原因在于,传统犯罪网络化加大了犯罪数额的证明难度,法律规范对证明对象、证明机制与证据种类的特殊设定内在地限制了司法人员的证明活动。有关部门通过出台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来拓展定罪量刑要素、设置综合认定、确立推定规则及设立抽样验证等,以期解决网络犯罪数额证明难题。这种应激性的应对方式可能侵蚀法律规范的有效性,同时也存在实效性较低等问题。解决网络犯罪数额证明难题需检讨既有网络犯罪数额难题治理的底层逻辑。我们应确立网络犯罪数额证明难题双层次应对方案。第一层次方案主要从证明机理入手,优化犯罪数额的证明机制,明确算法证据的独立地位与运用规则。在第一层次方案无法解决特定犯罪数额证明难题的情形下,可采取第二层次的特殊应对方案,主要包括调整定罪量刑要素中犯罪数额的种类与比例,谨慎设置推定规则并限制其运用。
关键词:犯罪数额;;网络犯罪;;证明难题;;算法证据;;证明标准
基金资助: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网络犯罪数额证明的解构与重构研究”(GZC2023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