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刊VIP网 时间:
作者:王瑞雪;
单位:南开大学法学院;
摘要:为实现更高程度的明确性和高效性,与自动化行政相契合,行政机关越发倾向于以目录、清单、名录等批量列举的形式发布行政规范,将极为复杂的规制内容以非常具象的方式呈现。“批量列举型”规范是立法“代码化”的重要表现形式,在授权、位阶、内容方面存在显著分殊,分属不同的法律性质。它们至少包括规范具体化规则、用于科学问题上填补判断余地,还包括细化不确定法律概念的解释性规则、指导性规则等行政规范类型,还有可能被定性为一般行政处分或具体行政行为。这类规范可以提供清晰的指引,但其将复杂的法律解释与适用完全隐匿于条目编制过程中,也带来了新的合法性、合理性与体系性难题。有权机关应当厘定“批量列举型”规范的适用情境,高度开放规则制定过程,在实体与程序等方面对其进行法律控制,完善与高度具体化相适应的立法技术,令规则形式选择与超大规模复杂治理任务相适配。
关键词:目录;;清单;;行政立法;;行政裁量;;数字政府
基金资助: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声誉制裁在行政法中的体系定位与法治完善研究”(21CFX066);;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信用治理与行政法学理变革”(63243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