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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凌云;
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
摘要:检察公益诉讼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之下的特殊诉讼类型。与普通公益诉讼不同,检察公益诉讼必须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需要在运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基本原理与运行规则的同时,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做诸多适应性的制度改造,主要包括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应当有门槛要求,检察机关应当具有相应的调查核实权,检察机关开启二审程序的方式必须与宪法规定的检察机关的制度能力与运行结构相契合。因此,另行规定检察公益诉讼法是最佳选择。
关键词: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定位;;提起条件;;调查权;;启动二审程序方式
基金资助:2024年清华大学高端智库研究任务“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研究”的阶段性成果(2024WTJF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