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优化的实践与思考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经济学发布时间:2022-04-28浏览:

  摘要: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江苏省积极实践,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以用人单位为主体、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主要方式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具体措施包括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现技能人才分类评价,定期发布技术资源,倡导贯通机制,使评价与激励结合。未来需要在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创新评价方式,确保评价质量,提高评价体系的社会认可度等方面着力,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的“江苏方案”。

  关键词: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产业工人

  技能人才评价与产业工人的成长成才、求职任职、评先评优密切相关。过去,这项工作由政府主导,通过社会化考试鉴定技能水平,发放相应资格证书。随着新技术、新工艺的大量涌现,这种形式弊端渐显,比如不少新工种不在职业资格目录范畴,导致技能鉴定“无门”;考试偏重政策理论,拿到高级证书并不一定具备高技能;技能评价与产业需求脱节,职工就业难、企业招工难“两难并存”。为解决这些问题,江苏省在试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大背景下,积极探索、努力破局,逐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用人单位为主体、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主要方式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为优化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提供了“江苏方案”。

  一、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优化的实践

  (一)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构建多元化评价体系

  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机构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技工院校、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江苏在国内先行先试,选择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支持企业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需要,自主确定评价职业(工种)范围,自主设置职业技能岗位等级,自主开发制定评价标准规范,自主运用评价方法,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在鼓励企业自评的同时,引导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价。截至2022年1月,全省已有企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技工院校等2000多家机构在人社部门备案。这些评价机构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效用等同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持有人对应享受同等待遇,纳入人才统计、高技能人才表彰、政府奖励津贴发放等范围。

  构建多层次职业标准,创新评价标准开发机制。对没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工种),可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技术规程》编制行业企业工种岗位评价规范,经省人社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后在江苏省同类企业中实施。例如宁沪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在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下,根据“现状调研—体系编写—择点试行—通道发展”四步走的基本路径,开展清障岗位技能等级自主认定工作,编写清障岗位评价规范与配套实施材料,搭建体系框架,形成职业鉴定体系。省人社厅专家对制度设计、机构设立、编写评价规范和考评题库、模拟测试等进行了过程指导。

  (二)实行技能人才分类评价,推行灵活多样的评价方式

  职称评审与技能等级评价两套评价体系融合贯通。2021年12月30日江苏省发布《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以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为工作重点,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淡化学历、论文等评审要求,强调技能贡献、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注重评价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工艺改进、传技带徒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采用理论考试、技能操作、业绩评审、面试答辩、竞赛选拔等综合方式评价高技能人才。同时方案也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聚焦高技能人才,打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职业技能评价两套体系的边界,创新技术技能导向评价机制,为技能人才职业发展拓宽道路。

  建立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绿色通道。江苏省人社厅出台《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试行)》,明确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层次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符合贯通要求的高技能人才,具有一技之长的乡土人才以及其他江苏省培养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等,都可按规定程序直接考核认定高级职称。政策坚持“特别突出”的评价导向,坚持申报什么职称层级就评什么层级。例如,溧阳益植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李烨华系荷兰赫宁根大学博士、省“双创人才”,回国后坚持自主创业,在“绿色通道”的政策下,直接从无职称被认定为农业科研副研究员。

  深化竞赛及荣誉晋升机制。进一步支持通过竞赛和获得荣誉、表彰认定晋升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对在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竞赛中获得相应名次或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的,直接认定相应职业技能等级。推动技能竞赛改革,深化“放管服”,江苏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特别是省级一类大赛的主办单位、申办单位不再局限于省级机关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各设区市、技工(职业)院校、高校、企事业单位只要符合竞赛举办标准和条件要求,都可申报。

  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2021年江苏省人社厅发布《江苏省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对具有国(境)外职业技能培训背景,并获取国(境)外职业技能证书的劳动者,比照我国相应职业技能标准或我省行业、企业评价规范,认定其职业技能水平的人才评价模式。

  (三)建立技术资源定期发布制度,健全評价资源体系

  完善职业信息发布制度,健全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为做好政府退出水平评价后社会机构认定的有序衔接,江苏省在全国首创技术资源目录定期发布制度。“十四五”期间,每年发布《江苏省技能人才评价紧缺技术资源目录》和《江苏省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重点开发项目》,每年至少形成包括20个评价标准和20个评价题库在内的40个紧缺技术资源建设成果,强化技术资源供给体系建设。

  缓解新职业、新工种技术资源短缺问题。为适应新经济、新业态、新职业、新工种快速发展的形势,改善评价技术资源跟进不及时的现状,江苏省人社厅出台《江苏省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快速响应机制(2021年—2025年)工作方案》,对列入《江苏省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重点开发项目》的紧缺技术资源开发项目,以行业评价规范为成果目标的,在3个月内通过评审验收;以评价题库为成果目标的,在 6个月内通过评审验收。通过快速响应机制,高效率回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2021年,包含信息安全测试员等新职业在内的15个行业评价规范建设成果被纳入“江苏省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体系”,投入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技能竞赛等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使用,有效缓解重点行业、新职业、新工种开展技能人才评价面临的技术资源短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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