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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继文;虞子健;
单位:中央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
摘要: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背景下,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有效途径,并逐渐成为推动中华民族大团结的重要载体和制度机制。通过对不同典型样本的分析,可以归纳出旅游促“三交”在强化国家认同、推动对外开放、促进市场发展,以及传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等四个方面的模式类型。在当前旅游促“三交”的具体实践中,需要从制度规范体系构建、市场化与文化传承保护的协同推进、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障等方面提供法治支撑。因此,应通过法治保障旅游促“三交”的良性运行,构建涵盖立法完善、多元纠纷解决及跨区域跨部门协作的全过程法治保障路径。针对四种模式类型的法治需求,应分别完善国家象征符号使用与教育机制、强化涉外法律规范和跨区域监管机制、加强旅游市场与文化知识产权法律规制,并健全包括民族地区在内的中华文化传承发展的法律保障机制。
关键词:旅游;;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国家认同;;法治供给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重大专项“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法制保障研究”(24ZDA066)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