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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伟伟;刘晓红;
单位:山西大学哲学学院;
摘要:贝蒂的方法论诠释学除了具有理解与解释的文本语言性和诠释学循环的历史性等一般意义上的诠释学特征之外,还因其重视且强调文本意义的客观性而能够为数学真理的形成机理研究提供思想启发和指引。在贝蒂的方法论诠释学视域下,具有客观性的数学真理(命题)的形成可以被看作是一种由“直接的”Ⅰ类数学“理念客观性”范畴转化为数学“富有意义的形式”的“理解-解释(心理)-解释(文本)”过程;进而,认识主体将数学真理(命题)由数学“富有意义的形式”转化为“间接的”Ⅱ类数学“理念客观性”范畴;数学真理体系正是在数学理念客观性范畴(Ⅰ类理念客观性范畴与Ⅱ类理念客观性范畴相融合)、实在客观性范畴以及数学真理(命题)所共同构成的诠释学循环中被建构起来;在具有诠释学意蕴的数学真理形成过程中,基于数学诠释对象的客观性与诠释主体的相对性,数学真理的可修正性立场能够获得一种哲学方法论维度上的有力辩护。
关键词:数学真理;;方法论;;诠释学;;客观性
基金资助: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诠释学视域下数学证明的构造机理研究”(22YJC72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