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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颖;
单位:同济大学法学院;
摘要:算法消费者是自然人在智能互联网中以“数字人”基础构建而成的一种算法身份。算法消费者的命题突出了数字时代消费者的特殊地位,并推动消费者保护理论从消费者到算法消费者演进。传统消费者保护利益格局的缺陷在于,无法应对数字时代算法消费者面临的数据不平等、算法不平等等结构性失衡。数字时代利益格局发生变化,并呈现多样化和差异性等特征。算法消费者保护包括妥善处理平台健康发展与算法消费者保护之间的利益平衡,调和数据、个人信息和隐私之间的关系,以及建立算法规制、数据治理、平台治理和个体赋权的多层次保护体系三个基本面向。算法消费者保护的关键在于,寻求个人信息保护、规制算法和平台企业发展之间的利益平衡,建立算法规制、数据治理、平台治理和算法消费者赋权的社会共治多层次保护体系。
关键词:算法消费者;;数字不对称;;算法规制;;利益衡量;;多层次保护体系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数字时代中算法消费者的公私协同保护体系研究”(24BFX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