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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06期:论人工智能侵权的差序责任

来源:期刊VIP网 时间:


作者:王俐智;

单位: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吉林大学法学院;

摘要:人工智能引发的侵权责任认定是一个较为复杂、争议颇多的问题。“产品责任说”“过错责任说”“无过错责任说”等学说存在一定的缺陷,无法有效地回应这一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揭示人工智能侵权行为的“差序格局”:不同风险、不同性质的人工智能的侵权行为均存在一定的差异。以此为基础,人工智能侵权责任的差序考量因素分别是风险因素、受益因素和技术因素。考量风险因素的理论基础是非对称风险理论,不同风险的区分要考量人工智能的用途、领域、规模、使用对象等。受益因素的理论基础是风险和受益相平衡原则,受益因素的考量要区分不同的主体。考量技术因素的理论基础是责任梯度理论,技术因素主要涉及人工智能的自主性和可解释性两方面。人工智能侵权差序责任的具体构建应兼顾安全与发展原则,权衡风险、受益、技术三项因素,考量各项因素的强弱程度,综合认定人工智能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和因果关系。

关键词:人工智能;;差序责任;;风险;;受益;;技术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民法典》第580条第2款的教义学研究”(22CFX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