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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蒙晓阳;杜超凡;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西南政法大学法治新闻研究中心;
摘要:《民法典》的正式生效,开启了声音权益保护的时代。然而,“声音”既是人格权益之客体,又是声音产业的核心资源,其间授权不完备、平台失责常为侵权风险之源,造成声音权益保护和产业发展的抵牾。因此,文章从主客观集合体、人格权益客体、产业资源三重维度出发解构“声音”,充分诠释《民法典》在智媒时代对声音权益的制度保护。并据此划定受保护“声音”的范围,明晰智媒时代的声音侵权情形,认为应厘清侵权行为中人格权与著作权的权利竞合,以此明确侵权认定,进而通过完善授权体系、设置数字水印、强化平台责任实现声音权益保护与产业发展协同共进,以推进人格权保护、引导技术向善、涤荡产业阻碍、带动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智媒时代;人工智能;声音权益;权利竞合;新质生产力
基金资助: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大数据疫情防控背景下个人信息报道边界研究”(项目编号:2022NDYB112);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人工智能生成新闻著作权研究”(项目编号:22SKGH00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