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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邦武;
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摘要:现代法治并无统一适用的标准化方案,只有理想类型下各法域如萨维尼所说的结合自己国家民族精神历史的成长个案,因此,伴随着新一轮刑事诉讼法修订的启动,基于话语表达自觉的刑事证据知识体系的本土化建构也在拟议之中。显然,基于历史主义法学方法,重新审视汉语世界自近代开始的刑事证据法学知识体系,追寻近代法律学人遵从规范主义以探求证据法学知识的辙印,这仍然是当下中国刑事证据法学知识体系建设可以参酌的路轨。考镜汉语世界刑事证据法律概念的源流,回归规范主义的法学方法,走出刑事证据法学知识初步构建时的泛哲学化思维,建构以证明为核心的一元化刑事证据知识体系,澄清刑事证明的基本原理,应为刑事证据知识体系建构的应然选择。然而,在需要不断试错的建构之路中,将始终面临着如何突破集体无意识,打破路径依赖,避免走进以创新之名而裹挟一堆眼花缭乱新名词的“创新”甚至“本土化”的陷阱,持续思考如何创新与守正的命题。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修订;;刑事证据知识体系;;近代证据法学;;刑事证明理论
基金资助: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网络刑事电子数据算法取证规则研究”(项目编号:20BFX095)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