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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卞建林;肖峰;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摘要:随着我国犯罪结构发生显著变化,轻罪成为犯罪治理的主要对象。遗憾的是,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并未建立与轻罪治理相关的审前程序分流制度,实践中仍按照既往的重罪治理模式处理案件,引致诸多弊端。通过比较考察发现,审前程序分流在世界范围内存在广泛的理论共识与制度设置。我国审前程序分流制度的构建有其内在的理论逻辑、实践逻辑以及政策逻辑,但仍面临理念认识不足、侦查阶段程序分流缺失以及起诉阶段程序适用受限三重障碍。因此,结合此次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可探索从审前程序分流的理念更新、制度完善以及加强监督制约机制等方面因情施策,实现轻罪案件审前程序分流转处的体系化与精细化。
关键词:审前程序分流;轻罪治理;非刑罚化;不起诉;刑事诉讼法再修改